Saturday, April 29, 2017

有没有都没差啦! 。。。 真的是这样吗?

干嘛要写遗嘱?
最后还不是要去申请厅令?!那不是跟没遗嘱没差吗?
申请厅令还要付个几千块!葬礼已经花了不少钱呐!
遗产都还没分到就要付这么多钱了!

是的,有遗嘱,需要申请
的是Grant of Probate,是通过律师申请的,需要先付几千零吉。
没有遗嘱,同样需要申请,只是不同的是申请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,也是需要先付一笔费用。
哪有用到律师不用付费的免费事?不可能的哦 ~ 除非你自己是律师。

有没有遗嘱,差别就在申请的程序复杂度、申请到分配前前后后需要的时间、人力。


从以上图表看得出来,有遗嘱,从申请厅令到遗产分配大概需要1 到 2 年的时间,而没有遗嘱,需要的是2 到 5 年。
试想想,你的家人要挨1~2年好呢?还是挨个2~5年?
这个图表还没仔细列明各项工作的细节呢!

(待续。。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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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 Rockwills Corporation Sdn Bh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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